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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01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大二和大三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上年度通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子系统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大二和大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具体条件参阅《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评审时间和评审流程

(一)评审时间

学生申请:11月4日前

二级学院评审:11月6日前

(二)评审流程

个人申班级评议辅导员评审→年级评审→二级学院评审→学校评审

注:所有流程均在学工系统完成。

、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与第一批的一致。已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初审的学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条件者也可提出申请,但不得出现同学年内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重复获奖情况。

具体评审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松院学〔2024〕29号)。

 

 

学生工作部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