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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必须是2024年秋季学期通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子系统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按困难认定等级,首先满足“特别困难”学生,其次考虑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最后考虑“一般困难”学生。

3、凡是本学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具体资助标准根据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与上级划拨资金确定,资助标准范围为每学年2500-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学期发放,本学期发放一部分2025年春季学期发放剩下的部分

三、评审时间和评审流程

(一)评审时间

学生申请:11月4日前。

二级学院评审:11月6日前。

(二)评审流程

个人申班级评议辅导员评审→年级评审→二级学院评审→学校评审。

注:所有流程均在学工系统完成:助学金模块。

四、评审要求

1.未通过2024年秋季学期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宣传和审核工作,评审程序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让广大学生了解整个评审工作,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严格履行评审程序,以保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3.其他事项请参阅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