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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11

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做好2018-2019学年精准资助工作,确保2018年国家助学金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学生处已于上学期末下发了《关于提前准备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通知》(粤松院学[2018]34号),请各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大一新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尽可能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进行家庭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5日截止,各系务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将《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科,以便及时录入《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电子表报送:每个学生需在9月20号前首先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表),由班级助贷委员汇总本班数据后提交给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年级数据,各系学工秘书汇总本系数据,9月25日前经效验通过后提交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学生先用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附件1)并打印一式一份,根据省教育厅助学办要求申请表无需盖章,学生按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2、按认定分析表的要求,要尽可能提供家庭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精准扶贫手册、孤儿证、烈士证、疾病诊断证明、重大事故证明、家庭欠债凭证(含助学贷款)等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系统做出精准判断,评定困难等级。

3、9月25号前各系统一收齐纸质材料,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认定申请表—分析表—困难证明或证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按《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名单顺序叠放整理后统一交资助管理科。

四、重要提示: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采集作为贫困生困难认定的依据,录入《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省困难学生数据库,全省统一困难认定。时间紧迫,各系务必按时完成,以免耽误全省工作安排。

2、今后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资助金,必须是已经纳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通过广东省统一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名单方可享受资助,非全省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不能申请资助。因此,各系务必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提交信息采集数据,否则将无法获取相应的资助。

3、《申请表》的数据和内容必须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认定。

4、相关资助等级由广东省困难认定系统自动打分认定困难等级,因此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时要详细按模板要求填写,尽可能多录入详细家庭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明材料一定要提供齐全。

5、本年度的认定结果将作为2019年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和今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今年未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将不能申请2018年国家助学金和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