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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作者: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09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加强学院的校风建设,更好地激励班级进步,形成良好班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党团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思想品德好、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群众,得到同学们拥护。

2、班风良好。学生干部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因违法乱纪而受到处分的同学。有健全的考勤制度,全班上课出勤率达90%以上(不含请假、早读课、自习课)。杜绝酗酒、赌博、打架、生活作风越轨等违纪现象,基本杜绝“晚归”现象。

3、学风良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良好风气,学习成绩好,全班学生的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没有因学习成绩差而被退学的学生,考试无舞弊现象。英语专业等级考试、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及非计算机专业在全省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通过率高于全年级的平均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大多数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积极参加院系体育运动、体育比赛出勤率高。

5、全班学生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所在班级的宿舍占该系“文明宿舍”的比例较大,有健全的宿舍管理制度,并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无受到通报批评的宿舍。每次卫生大检查(教室、宿舍、包干区)评比结果都保持良好以上。按质按量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劳动任务。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积极组织参加院系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在各类比赛取得良好成绩。

第二条 评选时间与办法

1、“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在每年九月开学时进行。

2、非毕业班应于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创建“先进班集体”工作计划(1500—2000字以内)一式二份分别上交所在系和学生处备案。

3、春季学期开学时,由申请创建班级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检查本班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并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总结,班会记录和总结材料交所在系和学生处。

4、次年九月由创建班级提出申请,需要有2000—3000字的总结材料,附上评选条件中需要提供的有关数据,并填写“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向所在系学工组自荐。经系审核,送学生处审批。

5、“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结果要向全院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三条 评选比例及奖励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实事求是,从全日制有2/3时间在校内学习或实习的班级中评出,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2、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并按15元/人的标准奖发活动经费。

3、学院对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名额,各增加评优名额占总人数的3%。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于2010年7月修订,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行。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七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