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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2025年春季学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充认定的学生

2、名额按困难认定等级,首先满足“特别困难”学生,其次考虑“比较困难”的学生,最后考虑“一般困难”学生。

3、凡是本学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不得申报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通过困难认定补充认定的学生只发放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即一学年资助标准50%)

三、评审时间和评审流程

(一)评审时间

学生申请:5月14日前。

二级学院评审:5月15日前。

(二)评审流程

个人申班级评议辅导员评审→年级评审→二级学院评审→学校评审。

注:所有流程均在学工系统完成:助学金模块。

四、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宣传和审核工作,评审程序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让广大学生了解整个评审工作,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严格履行评审程序,以保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