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松院学〔2023〕46号),为做好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班级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
二级学院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前;
评选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评选对象
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松院学〔2023〕46号),成功申报参与“先进班集体”创建的校本部2022级、2023级班级。
三、评选流程
(一)各申报创建班级按要求,由班长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参评申报。
(二)各相关辅导员按要求负责对班级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三)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
(四)各二级学院公示初评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部。
(五)学生工作部汇总、复核、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校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及说明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宣传、组织、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选工作。
(二)在评审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班级当年评选资格;凡已获得表彰和奖金的班级,经核实后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收回已发奖金。
(三)按照《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以按班级总人数3%增加优秀班干部名额,请各二级学院按时提交“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以作为调整各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名额参照依据。“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不再作调整,按《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执行。
(四)相关评选材料在学工信息平台保存。为保证先进班集体人数和奖金准确,各二级学院在学工系统提交审批班级后,按要求提交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表(附件)。
(五)各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通知未尽事宜,以《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准。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