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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0日国家助学贷款年度还息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0

全体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高校助学贷款将于2020年12月20日年度结息,请全体未结清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到助学贷款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里,银行将于12月21日凌晨发起扣款。特别提醒:扣款失败将按逾期处理,有可能被列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将影响个人信用。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资助科蔡老师:办公电话0751-6502093。

附件:《2020年12月20日年度还息贷款毕业生名单(含往年逾期学生)》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