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教点: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精准资助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困难认定,请各单位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所有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职专业学院、2020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春季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近两年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如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的。除了建档立卡学生必须申请困难认定外,其他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尽可能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进行家庭信息采集。
二、准备材料
1、凡是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均需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见附件1), 仅需电子表即可,无需打印。
2、诚信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3、填写《困难认定分析表》(附件3)。
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之一: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重大意外事故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鉴定证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可提供家里现有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手册》、《城乡低保证》、《孤儿证》、《烈士证》、《军人优待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注:因省政府已有明文规定各地政府部门不再盖章开具证明)。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二级学院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后在学工系统给予审核。以上证明材料仅需提供清晰的图片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纸质证明。
5、每个学生的电子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姓名+困难认定”,文件夹内容目录按以下顺序编号:①《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困难认定分析表》—④证明材料图片或扫描件。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9月15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压缩打包发送给各班级助贷委员统一收集汇总。同时登陆学校学工系统提交网上申请,上传相关附件。
2、班级审查汇总:9月16-17日,班级助贷委员收到学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核查每名学生填写附件1、2、3的内容是否与证明材料一致,资料是否齐全,将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名单汇总后连同本班学生提交的材料以电子文件夹命名:“年级+班级名称+困难认定”压缩打包发送给辅导员或助理汇总。
3、年级审查汇总:9月18-20日前,辅导员或助理将各班填写的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名单汇总后及本年级学生证明材料以电子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年级+困难认定”压缩打包发送给本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或助贷管理员汇总本学院所有材料。同时登陆学校学工系统审核。
4、二级学院审查汇总:9月20-25日前,各学院助贷管理员统一汇总《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及证明材料后以电子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困难认定”压缩打包发送到校资助管理科邮箱543351501@qq.com。同时登陆学校学工系统审核。
5、学生工作部资助科将在9月30日前汇总提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同时登陆学校学工系统审批。
高职专业学院及2020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春季班的学生材料由所在教学点负责老师或班长汇总后以电子文件夹命名:“教学点名称+困难认定”压缩打包发送至校本部资助管理科邮箱543351501@qq.com。
相关表格填写请参照附件4《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采集填报说明》。
四、重要提示
1、《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和《分析表》内容要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认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纳入全省困难学生数据库,全省统一困难认定,填报数据务必真实,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一切资助。
3、学生申请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各项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必须是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统一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名单方可享受资助,未申请困难认定或困难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资助。
4、提醒学生谨慎选择(低收入家庭)选项,(低收入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书、低保边缘家庭证书、低保临界家庭证书等。不能以村(镇)两级提供的所谓低收入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困难认定分析表》
4、《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采集填报说明》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