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 “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请各系推荐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学生处在各系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学生上报省教育厅。有关推荐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在校期间获得英语四、六级等级资格以及获得学院以上各项奖励荣誉的择优推荐。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名单报送:
各系请务必于4月16日前将2018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加盖系公章)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电子表发送至QQ:543351501,联系人:蔡少龙老师。学生处在各系推荐名单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学生,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具体情况及要求请参阅附件1.
附件:
1、粤教助函[2018]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2、“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表
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