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运用省就业专项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财社〔2013〕103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韶府〔2018〕58号)。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学生本人残疾证之一)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9届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持有《城乡低保证》的学生:提供清晰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必须具有完善年审或有效期记录,并有县级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中家庭成员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姓名;提供与《低保证》编号和姓名对应一致的银行流水账单或《低保领取证》复印件,银行流水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2019年2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2、持有《五保供养证》的学生:提供《五保供养证》复印件,证件上必须有年审记录,家庭成员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姓名,证件有记录“领取五保供养金登记”内容。
3、持有《特困职工证》的学生:提供《特困职工证》复印件,证件中家庭成员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姓名与具体有效期。
4、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手册》复印件并印有当地县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公章,家庭成员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姓名。
5、零就业家庭证明:(零就业家庭证明无专项证明,在家庭成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就业援助记录”附页作标注。)提供由县(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证件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6、学生本人残疾:提供由县(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证件上需记录有具体有效期。
7、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其中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流程
1、组织申请:各系于3月1日至3月30日组织本系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①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②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等复印件或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个人银行账户(学校发的建行卡复印件)等。
2、审核公示:各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人把关,3月30日前把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资助管理科复审合格后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3、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处在4月10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到广东省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4、补贴发放。市就业局审核通过后下拨资金,学院将补贴资金存入学生银行卡内,不得现金发放。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复印必须清晰):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除签名手写外,其它内容必需电脑打印,同时交纸质表及电子表发辅导员,打印纸质表必须是单面A4纸范围内,如果填报时超过了页面范围,可以缩小所填字体和行距来调整,不能双面或多张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3、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手册》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复印件;残疾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个人银行卡:指定建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上面签名)
5、填报《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情况跟踪表》(电子表发给辅导员)
(二)系部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附件1纸质表及电子表、汇总附件2电子表、附件3电子表、附件4电子表及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0日前报送资助管理科,电子表以文件夹命名“XX系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打包发至邮箱543351501@qq.com。
五、注意事项
学生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及表格必须清晰,工整,不能涂改,证明、证件复印要清晰并有相关县级公章,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不能通过审批。必须按时提交材料,过期申请无效。
附件: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
4、《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情况跟踪表》
5、《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学生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