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组: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做好2019-2020学年精准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学生处已于上学期末下发了《关于提前准备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通知》(粤松院学[2019]36号),请各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大一新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尽可能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进行家庭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截止时间:
老生2019年9月16日截止,新生9月25日截止,各系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将《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及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科,以便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学生提交材料:
1、学生先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1)并打印一式一份,无需盖章,学生按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2、填写《认定分析表》(附件4),要按认定分析表要求尽可能提供家庭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精准扶贫手册、孤儿证、烈士证、疾病诊断证明、重大事故证明、家庭欠债凭证(含助学贷款)等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困难证明材料仅提供家庭现有的材料,家里没有证明材料就无须提供),以便系统做出精准判断,评定困难等级。
3、每个学生用电脑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表,导入模板内容必须与《认定申请表》内容一致。
4、每个学生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①认定申请表—②分析表—③困难证明或证件复印件—④户口簿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好后交给班级助贷委员或指定班干部汇总整理。
5、登录学院学工系统线上申请困难认定:学生本人登陆学院学工系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上传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照片---系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
(二)班级助贷委员或指定班干部审查整理本班学生提交的材料:
1、按认定分析表(附件4)打分,审查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在分析表相应的分值栏目打钩,有证明材料就打钩,无证明材料无须打钩。
2、检查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是否按要求顺序装订,对照审核学生提交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1)内容是否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一致,如果内容不一致要求学生本人修改。
3、汇总《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将每个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数据汇总成一张《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电子总表,检查校验电子表是否“校验通过”,如果有错误信息要及时修改,直至“校验通过”并保存。将班级电子总表发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审查。
4、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按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总表名单顺序叠放整理后统一交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
(三)辅导员或助理审查整理各班提交的材料:
1、汇总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表),将各班数据汇总成一个年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电子总表,检查校验电子总表是否“校验通过”,有错误及时修改,直至“校验通过”并保存,将年级电子总表发系助理或本系助贷管理员审查。
2、将本年级学生纸质材料按年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电子总表顺序叠放。交系助贷管理员汇总上报。
(四)各系学工秘书或系助贷管理员汇总本系数据:
1、将各年级数据汇总成一份本系《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电子总表,检查校验电子总表是否“校验通过”,有错误及时修改,直至“校验通过”并保存,将本系电子总表发学生处助贷部审查。
2、9月25日前将本系学生纸质材料按《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电子总表顺序叠放,交学生处助贷部(平字楼108)审查。
(五)学生处资助科审查:
学生处资助科审查无误后公示申报名单,各系核查有无错漏,如有错漏须及时提交或修改,公示结束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系统统一认定困难等级。
(六)学院学工系统审查同步进行,各系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学工系统困难认定审查工作。
四、重要提示: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采集作为贫困生困难认定的依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省困难学生数据库,全省统一困难认定。时间紧迫,各系务必按时完成,以免耽误全省工作安排。
2、今后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资助金,必须是已经纳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通过广东省统一困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名单方可享受资助,非全省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不能申请资助。因此,各系务必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困难认定,提交信息采集数据,否则将无法获取相应的资助。
3、《认定申请表》的数据和内容必须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认定。
4、相关资助等级由广东省困难认定系统自动打分认定困难等级,因此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时要详细按模板要求填写,尽可能详细录入详细家庭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明材料一定要提供齐全。
5、本年度的认定结果将作为2019年国家助学金、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年建档立卡及各项学生资助评审依据。今年未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将不能申请2019年国家助学金和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交纸质版,正反面打印)
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模板(只需电子表)
3、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采集填报说明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交纸质版)
5、学工系统困难等级认定审核说明
学生处
2019年9月4日